近期,为继续助企纾困解难,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已享受缓缴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据悉,此前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
“我们已经同客户签了合同,正愁资金周转不顺,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原材料,没想到缓缴政策又一次的延期,原本已缴纳的32万税款也可申请办理缓缴退税。”青岛澳丽森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国胜说。2021年下半年,受疫情的影响,该公司业务一度受阻,加之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等原因,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困难。制造业企业缓缴税费政策下发后,企业利用缓缴的税款得以发放员工工资及后续购买原材料。今年9月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出台后,原本已缴纳的税款又可继续享受缓缴,政策带来的资金“活水”,助力企业“爬坡过坎”度过了最艰难时刻。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以来,胶州市税务局按照青岛市税务局统一部署,精准开展宣传辅导,不断提高审核效率,为新政策落实保驾护航。
“我们正打算升级技术开发和质量检测研发中心,计划购置一系列配套辅助设施,税务部门真是给我们带来了好消息!”青岛博大电缆有限公司负责人付永亮表示。该企业主要生产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石化、能源、交通、通信等领域,九月份疫情反复,给该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冲击。胶州市税务局获悉该企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后,通过上门辅导,帮助企业九月份补充办理缓缴税费28万余元。
胶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河表示,胶州市税务局将在做好缓税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支持上合新区建设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不断迈进,为服务上合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税收力量。
系统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