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陕西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据了解,陕西省实施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持续化解过剩产能,鼓励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通过多种措施提高能效水平。
同时,该省着力提升工业园区节能环保水平,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创建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陕西省立足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定位,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该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完成国家“十四五”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
该省深入开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节能环保灶具,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此外,陕西省还统筹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同时,该省将系统推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充电设施覆盖率,有序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据悉,陕西省将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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