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能源署(Danish Energy Agency)拒绝了根据开放计划建设新的海上风电场的几项申请,因为这些项目与已确定并保留给未来国家拍卖的区域重叠。
在2022年4月初至2022年6月20日期间,丹麦能源署共收到了27份开放计划下新的海上风电项目申请。该机构称,至少有4家开发商提交了15份申请。
丹麦能源署发现,已提交可行性研究许可申请的大量项目与预留给政府招标的区域重叠。
有关申请已经在Aalbæk Bay、Esbjerg、Falster、Hanstholm、Hirtshals、Stevns、Tønder和Djursland等地区提出。
丹麦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法律规定,据开放计划提交的项目不能完全或部分地与国家先前确定并为未来招标保留的区域重叠,必须被予以拒绝。
在此基础上,丹麦能源署还取消了Hanstholm、Stevns和Falster海上风电项目的权威听证会。
根据开放计划,开发商可以自行选择项目场址并提交申请,而不是在特定地点和特定规模的项目上竞争,后者通常是通过专门的州招标来提供的。
通过这一程序,项目开发商可主动提交申请,以获得在其选定地区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许可。
要建设这些项目,海上风电开发商需要从丹麦能源局获得三个许可证:可行性研究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电力生产许可证。随着项目的进展,每个许可证都是下一个许可证的先决条件。
首先,项目开发商必须主动提交一份许可证申请,以便在选定区域进行初步审查。申请必须至少包括项目描述、初步调查的预期范围、涡轮机的大小和数量以及项目地理选址的限制。在开放式项目中,开发商支付与陆地的电网连接费用。
丹麦能源署表示,开放项目不能指望在已确定为用于海上风电场的地区获得批准。
在开放式程序下,风电场生产的电力将获得与陆上风机同等水平的价格溢价。溢价为250丹麦克朗/兆瓦时(33.6欧元/兆瓦时),高于市场价格。如果补贴的市场价格超过580丹麦克朗/兆瓦时,补贴将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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